文章出处:诺达名师 编辑:佚名 阅读量:0 发表时间:2020-08-10
三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计算方式不同、结算要求不同、办理要求不同。
1、计算方式不同:票据期限为从票据签发之日算起,至付款到期日止;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付款期限为汇票到期日,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2、结算要求不同:票据期限为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不分大月、小月,统按次月对日计算;到期日遇例假日顺延)业汇票承兑期由交易双方商定,蕞长不超过6个月;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付款期限为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办理要求不同:票据期限要求支票的付款期为5天,付款期为10天定额支票结算期,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需要确定;提示付款期限要求全国银行汇票一式四联,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的1个月;付款期限要求可以提前三天到银行进行托收,向出票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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