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诺达名师 编辑:佚名 阅读量:0 发表时间:2020-06-29
环境健康安全(EHS)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EHS委员会职责
(一) 向公司各部zhi门、班次、各层次人员宣传EHS政策;
(二) 引导员工树立EHS意识;
(三) 引导员工关注公司EHS工作,提出改良意见或建议;
(四) 指导员工参与完善EHS的工厂管理活动。
二、 EHS主任(安全主任兼任)职责
(一)组织识别、评价公司各部门存在的EHS危险源,确定急需控制的重大危险源;
(二)制订危险源评价方式和重大危险源判定准则;
(三)需要时,针对所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批准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计划;
(四)跟踪重大危险源控制方案的落实进度、评价控制效果;
三、EHS委员会成员职责
(一)支持、协助EHS委员会主任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指导本部门及所分配部门EHS工作;
(三)参与危险源的评价;
(四)推动本部门重大危险源控制方案的制订、落实及风险控制效果的评估及反馈;
(五)指导和督导本部门EHS的各项工作;
(六)负责收集、听取和向部门主管人员、EHS主任反映员工关于EHS的意见表达;
(七)参加EHS的定期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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