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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时长:1天
课程提纲:
(一)生态环境项目基本要素概述
1.生态环境项目新政指引;
2.国家政策对生态环境边界的设定;
3.商业合资、合伙与合作在生态环境中的政策区别;
4.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区别;
5.地方政府在生态环境项目中权力的边界;
6.政府与社会资本商业模式选择的原则;
7.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数学模型构建分析;
8.中央政府政企合作初衷解读;
9.市场化在生态环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位。
(二)生态环境项目各参与主体角色定位
1.SPV公司基本特点与作用;
2.社会资本各方与SPV公司之间的关系;
3.政府入股SPV公司在生态环境项目中权利的边界;
4.政府不入股SPV 公司在生态环境项目中权利的边界;
5.各主体在项目生态环境项目中“权利”与“权力”的区分;
6.政府在生态环境项目中权利的来源;
7.发改系在生态环境项目中政策适用;
8.财政系对政府在生态环境项目中权力/权利的制约;
9.财政系与银行系在生态环境具体项目实施中的作用;
10.生态环境项目投资商与承建商角色竞合责任辨析。
(三)生态环境项目风险管控机制与方法
1.市场经济条件下定价机制;
2.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与风险的关系;
3.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差异;
4.生态环境所面临项目的风险分类;
5.项目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相关工具与方法;
6.生态环境项目实现闭环控制操作流程;
7.风险控制可靠性验证;
8.项目风险与操作环节之间的逻辑关系。
(四)生态环境项目土地运作及子项目组合合规性界定
1.生态环境项目土地利用方式;
2.生态环境土地开发一、二级联动模式合规性分析;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4.土地出让指标与地方政府财政支付能力;
5.生态环境项目地方政府投入资金筹措方式;
6.《政府投资条例》对政府投资项目范围的界定;
7.国家对政府投资项目设定之红线;
8.违法违规政府项目性质认定及后果处理;
9.“先上车、后买票”政府项目合法性救济路径。
(五)生态环境项目风险市场化分配机制
1.风险分配原则;
2.生态环境项目各子项目分类依据;
3.政府承担风险范围;
4.社会资本承担风险范围;
5.准公共产品缺口补助承担机理与主体;
6.准公共产品缺口补助机制与“固定回报”之区别;
7.数学模型下的准公共产品缺口补助机制与“固定回报”辨析;
8.“固定回报”下的生态环境项目整改路径。
(六)生态环境项目商业模式与其他项目运作方式之区别
1.EPC模式在生态环境中的运用;
2.生态环境模式与BOT之区别;
3.生态环境模式与PPP模式之区别;
4.F EPC模式与PPP模式之区别;
5.生态环境项目招投标与政府采购之区别;
6.生态环境项目与特色小镇之区别;
7.生态环境项目与新型城镇化之区别;
8.ABO 区域综合开发模式运用;
9.生态环境模式下的政企合作;
10.项目资金自平衡要素构建。
(七)生态环境项目交易架构商业性设计
1.交易结构设计市场理念;
2.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3.交易结构搭建过程中实施方案商业性验证;
4.交易结构搭建过程中运营商专业性验证;
5.交易结构搭建过程中EPC总包方设计施工能力验证;
6.交易结构搭建过程中政府方支付能力验证;
7.交易架构要素变更交易架构平衡校准机制;
8.交易架构市场化构建的政策依据;
9.项目现金流在交易架构搭建中的价值。
(八)生态环境项目投资回报构建
1.项目投资类型;
2.项目投资回报方式;
3.政府项目投资路径选择;
4.项目方式的选择对地方政府GDP增长贡献差异分析;
5.项目对现金流门槛值之要求;
6.《预算法》对生态环境项目政府支付责任的制约;
7.《政府投资条例》对生态环境项目投资之制约;
8.生态环境项目现金流挖掘分析;
9.当下社会资本投资生态环境项目策略制定准则。
(九)生态环境项目融资渠道
1.生态环境项目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之区别;
2.生态环境项目对股权融资之限定;
3.民法典对生态环境项目融资中的支持;
4.金融机构对生态环境项目审贷两准则;
5.基金在生态环境项目中的运用;
6.政府债在生态环境中的作用;
7.“债” “贷”在生态环境项目中的运用;
8.资产证券化在生态环境项目中额运用;
9.REITs 在生态环境项目中的运用。
(十)生态环境项目合同风险管控
1.生态环境项目咨询合同
1)生态环境项目概念性规划合同
2)生态环境项目总体规划合同
3)生态环境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4)生态环境项目初步设计合同
5)生态环境项目设计合同
2.生态环境项目EPC总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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