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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常富

财务人职业风险

元常富 / 实战派财税专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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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课程背景

法律无非柴米油盐,财务无非数字游戏,玩好了能赚钱,玩不好会要命,财税的本质就是法律,即是法律就有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不管讲与不讲这个问题都是存在的,身为财务人**不应该无知者无畏啥都敢干,法律不讲情面,不会因为你不知道就能放过你。尤其是金税四期大数据时代,财税政策越来越收紧,企业财税风险增大的同时,也给职业生涯带来了极大的法律风险。

本课题全方位解析财务人职业风险的源头、缘起以及在业务发生、财务管理、税务申报过程中的那些坑,全方位解析如何“善”人不被欺,防险与未然。

课程收益

1、 全面理解财务法律责任

2、 **业财税一体思维防范和应对职业风险

课程时间:约1天 6小时/天.

课程对象: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财务会计等

课程方式:讲师讲授 数据分析 视频评价 案例研讨 讲师点评 现场咨询与辅导

课程大纲

**部分、源头:法律风险意识

1、财务有风险,做账需谨慎

2、法律无非家长里短,财务无非数字游戏。

3、财务涉及的那些法律

4、财务有关法律责任和罪名

A、法律责任

B、涉及罪名

C、失信惩戒

D、立案标准

5、法律意识淡薄招致牢狱之灾的典型案例

案例a、出纳签字案:小事情也可能带来大麻烦

案例b、晓庆公司偷税案:主管财务人员被判刑

案例c、范冰冰经纪人等涉嫌犯罪案:烧账本不会使问题消失

案例d、华锐凤电违规披露信息案:虽受董事长指派但财务高管与他人不同

6、典型案例启示:

A、法律风险和层级高低无关

B、法律风险和所在企业性质无关

C、法律风险和就职企业大小无关

7、不同企业类型财税诉求的区别

A、小微企业:节税

B、国企央企:合规

C、上市公司:保壳

8、法律风险的根源

A、故意犯罪,自作孽不可活

B、迫于压力,不得已而为之

C、无知者无畏,无意识行为

D、被迫到主动,夹着无意识

第二部分、缘起:找工作,要靠谱。

1、遇到好人靠缘分,遇到好单位靠眼力。

2、职业风险意识:着急找工作,不幸入巨坑

真实案例:某朋友的媳妇找工作去了某生物科技公司做会计,实际做的是地沟油,东窗事发,全公司包括她自己在内被判刑,至今未出来。

3、会计工作慎入公司的特征:

1)、管理者人品有问题

2)、管理者沉迷于不良嗜好或恶习

3)、管理者风险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

4)、企业负责人有欺骗习性或企图

5)、企业老员工离职频繁,留不住人

6)、从事的业务不合法或者游走于不合法边缘

7)、公司为壳公司或虚假注资、无真实业务

8)、官司缠身或长时间不结案诉讼

9)、公司法人代表非实际控制人

10)、两套账或者多套张

11)、进货无票,还有购买发票行为

12)、存在大量销售不开票且未报税行为

13)、老板借款不还

14)、库存账面严重不符

第三部分、防范:业财税融合

1、业财税融合

1)、会计到底是干什么的

2)、财务工作的实质作用

3)、税务是业务的**终表现

2、会计核算。

1)、据实记账VS两套账

2)、没票入账VS买票抵账

3)、按老板要求开发票VS虚开增值税发票

4)、老板从公司拿钱VS个人所得税

5)、案例:单位为职工谋福利,记账不当进去若干人

3、财务管理

1)、内控流程不完善,付款单凭老板一句话,事后有事难举证。

案例a:QQ群指令付款,身份未验证,付款被骗担责任。

案例b:好心帮领导贴票又报销,到头转脸不认账

案例c:报销发票不签字,审计监察枉担责

2)、做人要“善”,做事要“精”

3)、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4)、老板同事不是朋友,有些忙不能帮

案例a:稀里糊涂签字担保一身债。

案例b:莫名股东担责任

案例c:担当法人进法院

案例d:小金库东窗事发扯不清

4、税务风险

1)、没有发票实无奈、以防万一有四招

A、**不经手,谁的事谁来做

B、没票白条要保存

C、要求相关人员签字

D、交易支付凭证要留

2)、发票背面要签字、假票泛滥要当心

3)、税务系统挂名,永久承担责任

4)、会计资料保存30年,你做过的事要负责30年。

5)、虚开发票有风险,防范认清数**

5、风险防范:凡事留一手,关键能保命。

1)、入职有交接,以前账务不要动,交接资料永保留

A、入职非交接就能干,各种情况了解清楚再开始

B、交接后发现问题书面汇报,留下证据证明与自己无关

2)、与钱有关留一手,别人多签字、自己少签字、无关不签字、没事别帮忙。

3)、遇到不得已,证据要保留

4)、去职也交接,后边责任永无关,交接工作要扎实

A、公司信息化系统除名,操作权限全消除

B、税务系统去名,单位不配合离职30日内申诉。

C、交接清单签字,从此法律责任撇清。

5)、财务职业风险防范之“本”:持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增强法律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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