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已经正式生效,同时,《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物权法》等9部法律同时废止,自此中国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作为一部全方位保障人民权益的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每个人,从出生,入学、到工作、买房、结婚、甚至离婚、死亡,都离不开这部《民法典》。
Ø 民法典时代已经到来,相较于过去的法律,《民法典》都做了哪些与我们个人息息相关的新规定?
Ø 当今社会已经是法治社会,不懂法处处踩坑,如何学会运用法律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Ø 合同编、物权编、婚姻家庭编、人格权编……《民法典》里备受关注、长期被讨论的关键法律规定,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影响?
Ø 合同编作为《民法典》的半壁江山,是改动幅度**大的部分,而合同对于企业而言,可以说是“利益之门”,如何在民法典新规下掌握合同签约的实战宝典,维护企业利益?
这是我们每个人、每个企业都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本课程的内容所在。
课程突破了很多法律课程只讲法律条文、没有实战案例、缺少工具方法的瓶颈,还原现实中一个个真实发生的案例,探讨案例相关的法律规定,为学员提示未知的法律风险,让学员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人身权利,守护财富安全。保护自己的财产,从保护自己的权利开始,保护自己的权利,从学习《民法典》开始。
【课程收益】
Ø 了解民法典共七编的相关法律规定,法典时代,知悉与个人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Ø 了解民法典新规下签订、履行、管理合同的新要求,帮助个人和企业把好合同关
Ø 了解如何正确应对婚姻中出现的三大类问题,让婚姻家庭更加和谐稳定
Ø 了解两大财产传承方式,选择合适的方式将财产安全的传承给下一代
Ø 了解生之为人的十大权利,以及人格权的救济方式、申请损害赔偿的情形
Ø 掌握侵权的情形及责任承担的方式,为避免侵权及侵权损害赔偿提供法律指引
【课程特色】语言通俗易懂、方法学之能用、实战案例丰富、课程呈现精彩
【课程对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裁助理、人力资源总监等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基层员工
【课程时间】12 小时
【课程大纲】
一、总则编
1、如何用六张图解构《民法典》总则编?
Ø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Ø 民事主体、民事权利
Ø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
案例:法人、法定代表人混淆导致合同违约案
二、物权编
1、所有权的新变化?
Ø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2、用益物权有哪些新增的亮点?
Ø 亮点一:居住权的应用场景
Ø 亮点二:土地经营权抵押的风险防范
3、担保物权有哪些新变化?
Ø 租赁对抗抵押需“转移占有”与抵押财产可以转让
Ø 质押制度的新变化
案例:小霞买卖房产风波案、倒签租赁合同对抗抵押案
三、合同编
1、合同签订中的六大“雷区”?
2、如何保证合同的履行?
Ø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Ø 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3、合同签订就有效吗?
Ø 合同可撤销的四种情形
Ø 合同无效的四大情形
案例:为何合同无效会让三个亿打了水漂、如何用可撤销合同为公司挽回五千万损失
4、合同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
Ø 民法典设计的合同解除制度
Ø 合同法定解除的四种情形分析
5、违约要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Ø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
Ø 违约赔偿损失计算方法的四大规则
案例:某民营医院房屋租赁纠纷案、企业善用法律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获利案
呈现方式:小组讨论
四、人格权编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2、姓名权和名称权
3、肖像权
4、名誉权和荣誉权
5、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案例:南方科技大学教授贺建奎案、罗彩霞与王佳俊侵害姓名权纠纷案
五、婚姻家庭编
1、婚姻家庭编六大新增亮点及三大变化?
2、婚前:学好哪些法律再结婚?
Ø 嫁妆、彩礼,婚前不可不知的二三事
3、已婚:如何正确应对婚姻中出现的问题?
Ø 婚内出轨一定能净身出户吗
Ø 婚内财产协议和离婚协议有何不同
Ø 签署婚内财产协议的禁忌
Ø 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
4、离婚:如何将离婚对双方和孩子的影响降到**低?
案例:案例:萱萱的千万嫁妆、烟台女子分手被要求返还86万彩礼案、一语之差婚内财产协议失去效力、美妆博主宇芽遭遇男友家暴、小乐和洋洋的离婚房产大战
六、继承编
1、传承方式-生前赠与、身后继承,如何选择?
Ø 世上有没有后悔药,赠与能否撤销
2、遗嘱——我的遗产我说了算,有遗嘱就无争议?
Ø 多种遗嘱形式该如何选择
Ø 实战:如何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
3、很多人理所当然认为的传承方式其实是误区?
Ø 误区一:独生子女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吗
Ø 误区二:隔代传承,财产能否按老人意愿传给孙辈
案例:杭州小丽的房产继承困境、小文奶奶的翻车隔代传承、前夫赠与儿子房产反悔案
七、侵权责任编
1、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情形?
2、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适用范围有哪些?
3、“自甘风险”原则如何理解与适用?
案例:北京小学生踢球踢伤眼案、小区遛狗导致老人骨折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