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的
**培训,使学员掌握《民法典》立法精神、原则、意义及各种条款内容,如何正确理解民法典的出台背景、民法典带来的变革、民法典对其他法律规范的影响,民法典对政治、经济的影响,让听众明白民法典的伟大贡献、学会民法典思维、建构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学会运用民法典去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具体学时分配,要包括脱产培训课时和自学课时的分配)
本课程共16-32学时(2-4天),具体授课内容如下:
**讲:民法典的历史背景
1.权力与繁荣:法的意义
2.裘格斯魔戒
3.良法与恶法:安提戈涅
4.查士丁尼民法
5.拿破仑民法典
6.德国民法典
7.大清民律草案
8.中华民国民法典
9.建国后的努力
第二讲:意义及贡献
1.民法典的意义
2.何以为典
3.立法技术
4.对其他法律法规的影响
5.民法典的适用
6.框架及布局
第三讲:**编 总则
**章 基本规定
第二章 自然人
**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 监护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 法人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 代理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三节 代理终止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十章 期间计算
第四讲:第二编 物权
**分编 通则
**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五讲: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十五章 地役权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七章 抵押权
**节 一般抵押权
第二节 **高额抵押权
第十八章 质权
**节 动产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五分编 占有
第二十章 占有
第六讲:第三编 合同
**分编 通则
**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第二十章 技术合同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三分编 准合同
第二十八章 无因管理
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七讲:第四编 人格权
**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章 肖像权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结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节 夫妻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四章 离婚
第五章 收养
**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八讲:第六编 继承
**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九讲:第七编 侵权责任
**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四章 产品责任
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七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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