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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基础

李丹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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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课程背景:

现有的立法规范与司法实践,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与实施细则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在社会公众权利意识不断加强的条件下,从立法上完善消费者的监督权,提升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识,**激励的方式来促使企业内部自身社会责任意识的强化与制度化,从而促进企业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的经营与发展过程之中,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构建诚信与和谐的市场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课程对象:

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企业各个层级人员

授课时间:2h-3h(半天)

培训内容:

一、针对现行《消法》介绍

2013年修订,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现行《消法》)条文由原来的五十五条增加到修订后的六十二条,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体现了**大化的原则,也是法律与时俱进的反映。

二、对于现行《消法》内容的介绍

(一)概述

1、消费者以及消费者的法律特征

2、经营者

3、消费者权益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特别保护原则

(2)国家支持原则

(3)社会监督原则

(4)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的原则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征

(1)是一系列法律规范的综合体

(2)具有突出的综合性

(3)是事先预防和事后补救相统一的法律

(4)保护的对象是消费者的权益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内容

1、保障安全权: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知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获得赔偿权

6、结社权

7、求知获教权

8、维护尊严权

9、监督批评权

(三)经营者基本义务

1、依法或依约定履行义务

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义务

3、提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4、提供真实情况义务

5、标明和标记义务

6、出具单据和凭据义务

7、保证质量义务

8、履行“三包”义务

9、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义务

10、尊重消费者人格权义务

(四)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1、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消费者组织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五)争议的解决和求偿对象

1、争议解决途径:协商→调解→申诉→仲裁→诉讼

2、求偿对象

(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三、现行《消法》对相关业的影响及其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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