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生产管理 > 安全生产 > 新《安全生产法》实操解析与风险规避
n 前言
- 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大数据分析
- 为什么要关注新安法的修订?
• 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什么?
• 安全管理需要解决什么问题?
• 法律变更
- 如何解析新《安全生产法》
• 明确责任主体
• 明确规范行为
• 明确违法责任
- 如何看待《安全生产法》的修订?
- 如何做好本职工作,保护自己?
n 模块一:安全生产法总则解析
- 社会责任:企业发展战略
• 企业存在目标
• 企业的社会定位
• **条要求
• 第七十五条要求
ü 案例分析:福喜过期肉与德国面包店
- **关于安全的讲话与要求
• XDD**的强调讲话
• LKQ总理的强调讲话
- “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
- 安全生产战略方针
• “安全**”的法律解释
• **百零八条要求
ü 如何落实“安全**”
ü “预防为主”的法律解释
ü “综合治理”的法律解释
n 模块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实操解析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解释与涵盖范围
-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的要点
• 第四条要求 确保安全
• 第十七条要求 安全生产条件
ü 如何识别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风险?
• 第二十条要求 安全资金投入
• 第三十八条要求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ü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第二十八条要求 “三同时”管理
• 第二十九条要求
• 第三十条要求
• 第三十一条要求
• 第三十六条要求 危险品管理
• 第三十七条要求 重大危险源管理
ü 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理
• 第三十二条要求 警示标志
• 第三十五条要求 工艺设备
ü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第四十二条要求 劳动防护
• 第四十六条要求 承租及承包
• 第十三条要求 委托服务
- 事故应急救援
• 第七十八条要求 制定预案,组织演练
ü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 第八十条要求 事故报告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 第五条要求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
• 第十八条要求 主要负责人职责
ü 主要负责人如何保护自己?
• 第二十条要求 对不投资金或不足的后果负责
• 第四十七条要求 组织事故应急,配合调查
n 模块三:生产经营单位合规性管理实操解析
- 安全管理机构达标
- 安全管理人员达标
• 第二十一条要求
• 第二十二条要求
ü 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如何保护自己?
• 第二十三条要求
• 第四十三条要求
- 岗位达标
• 第十九条要求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ü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 第二十四条要求
• 第五十四条要求
- 专业达标
• 第三十三条要求
• 第三十四条要求
• 第三十五条要求
• 第六十二条要求
• 第六十七条要求
- 企业达标
• 第四条要求
ü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生产经营单位“三违”管理
• **百零四条要求
• 第四十一条要求
• 第二十五条要求
n 模块四: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 九项权利
• 第四十九条要求 合同权
• 第五十条要求 知情权
• 第五十一条要求 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 第五十五条要求 培训权
• 第四十四条要求 获得合格PPE权
• 第五十二条 拒绝危险权、紧急避险权
• 第五十六要求 报告权
• 第五十三要求 工伤索赔权
• 第五十七要求 工会监督权
- 四项义务
• 遵章守纪 服从管理
• 认真接受教育与培训
•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发现隐患及险情尽快报告
n 模块五:关于法律责任的解释
- 安全、危险与风险判断
- 法律责任与违法成本
• 民事责任
• 行政责任
• 刑事责任
n 课程总结:如何保护自己,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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