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十九届五中全会,**领导组织制定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愿景规则中,意图**确定一系列新的招投标法规政策,打造全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畅通国内大循环,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流程的机制体制障碍,降低社会成本;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面对持续更新的招投标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化,企业该如何在实务中应对?
面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项目该不该进场交易?怎么进场交易?
面对工程建设领域纷杂的项目,怎么确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有哪些,以及如何进行各个项目招投标?
这是我们很多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本课程的内容所在。课程从招投标的流程入手,**每个流程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剖析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主体具体的应对方案。
【课程大纲】
一、《招标投标法》条文对所有工程招标项目都适用吗?
1、发改委16号令确定的必须招标项目范围
2、如何区分是否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货物和服务
3、企业使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适用什么法律法规
二、招标准备阶段
1、怎样的投标业绩要求不会被视为歧视性排斥
2、设备采购时品牌能否限制国产或进口
3、如何选择适合的商务评标算法来防止投标人围标
4、如何甄别和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
5、两阶段招标第二阶段投标人是否必须参加过**阶段
6、多家中标、供应商入库、框架协议招标的区别
7、招标人应当如何要求投标人提供涉诉证明
三、投标阶段
1、负责人相同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能否投同一个标
2、母公司招标,子公司可以投标吗
四、开标阶段
1、招标人如何应对开标现场投标人的异议
2、能否以未派人参加开标会为由取消投标人资格
五、评标阶段
1、评标委员会五权利、五义务、五认定
2、评标委员会可否对招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
3、设备采购招标,如何界定制造商的投标资格
4、资质证明材料在投标过程中失效应当如何评审
5、投标业绩弄虚作假怎么认定
6、评标阶段哪些情况可以**澄清程序予以补救
六、电子招投标
1、电子招投标如何界定投标人串标、围标
2、电子招投标中的网上开标解决了哪些问题
3、线上线下同步投标材料不一致时如何认定
七、定标
1、何种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或必须暂停招标活动
2、多标段中标取一家中标被认定无效后如何处理
3、评标阶段否决部分投标人后不足三家能否定标
八、签约阶段
1、中标人超出30天未签订合同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超出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不签约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应当如何应对
4、履约过程中双方是否可以协商变更合同
九、争议解决
1、异议和投诉程序中的时效性和前置性要求
2、怎样的异议和投诉可不予受理直接驳回
3、付了投标方案补偿费就可以视作买断著作权吗
4、除异议、投诉外还有什么招投标争议解决方案
5、违法采购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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