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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有效解除与终止及法律风险防控

课程价格: ¥399

主讲嘉宾: 钟永棣

课程有效期: 1年

集数: 8集

热线电话:18898361497

适用对象:

HR从业者/主管/经理;员工关系管理人员、企业法务人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等

课程目标:

1.了解如何解雇问题员工,过失性解除中的各种问题


2.了解劳动合同终止与非过失性解除过程中的风险,如何化解


3.了解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补偿金如何计算

课程详情

第 一部分、过失性解除(含违纪员工处理)

1.劳动者往往拒绝签收处分、解雇通知书,如何应对?

2.问题员工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事实,用人单位该如何收集证据?

3.对于违纪员工,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处理?

4.续签劳动合同后,能否追究员工上一期合同内的违纪责任?

5.试用期间如何有效解雇有问题的新员工?

6.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7.如何在《惩罚条例》中描述“一般违纪”、“较重违纪”及“严重违纪”? 

8.怎样理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9.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10.如何追究“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者的法律责任?

11.能否直接规定“禁止兼职,否则视为严重违纪违规”?

12.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雇,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13.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却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14.员工被判刑了,劳动关系怎样处理?

15.“录音录象”证据,仲裁与法院是否采信;用人单位内部OA系统上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终止与非过失性解除

1.解除与终止有什么区别?

2.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法院有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用人单位如何避免案件败诉?

3.能否与“三期妇女、特殊保护期间的员工”协商解除,如何规避风险?

4.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即自行离职,用人单位能否扣减其工资?

5.员工提交辞职信后的30天内,用人单位批准其离职,可能有风险,如何化解?

6.员工提交辞职信后的30天后,用人单位批准其离职,也可能有风险,如何化解?

7.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均需提前30日告知劳动者?

8.对于患病员工,能否解除,如何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风险?

9.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10.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感觉非常符合常理,但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风险?

11.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员工,感觉非常符合常理,但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用人单位该如何操作?裁员的操作流程有哪些步骤、手续?通过哪些方式途径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12.《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用人单位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13.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是否构成非法解除?

14.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30日告知劳动者?

15.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其引发的风险非常大;其成因有哪些,用人单位该如何规避风险?

16.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特殊保护期内的劳动者如何处理?

17.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有什么法律责任?

18.如何举证证明劳动者自身原因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第三部分、经济补偿与赔偿金

1.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2.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可否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4.经济补偿计算的基数及标准如何确定?

5.解除前12个月内员工休过医疗期,其平均工资如何认定?

6.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适用范围?

7.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经济补偿年限?

8.如何理解“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9.劳动合同法环境下“50%额外经济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

10.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的代通知金标准是多少?

11.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即时解雇且不支付代通知金,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12.违法解除下是否存在代通知金?

授课老师
钟永棣 员工关系管理实战讲师
  国内着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讲师
  劳动仲裁员、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指导讲师
  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培训导师
  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师资格认证培训导师
  国内第一位倡导、传播、实施“国家劳动法与企业薪酬绩效有机整合”的先行者;国内原创型、实战型、顾问型的培训师。
  现任“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首席顾问,上海成通律师事务所投资合伙人;兼任时代光华管理学院、益策(中国)学习机构、中华创世纪培训网、中国培训热线、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广州市劳动保障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香港工业总会、中山大学、浙江大学等50多家培训公司、行业协会、有关机构的签约讲师、特聘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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