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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朱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培训——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安全负责人

王明朱 / 国家高级安全工程师

课程价格: 具体课酬和讲师商量确定

常驻地: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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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课程背景:

2011至2019年全国化工企业共发生12起重特大事故,12起事故都发生在重大危险源企业。2015年以来发生的2起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别重大事故,都发生在构成重大危险源临界量以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环节。所以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培训,促进意识,采取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课程时间:1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安全负责人

课程方式:讲师讲授 案例分析 视频分享 角色扮演

课程收益:

● **2011至2019年全国化工企业事故案例,厘清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因素

● 反思政府怎么监管?企业如何防范?公众知情、预警和应急?

● **抓“重点监管危险工艺”,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抓“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来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总量;**抓“重大危险源”,来遏制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

●了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概念来源和危害特性

●基本掌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有关管理规范和要求

●了解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相关的一些法律和规范

●清楚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在重大危险源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理解安全文化和综合治理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掌握一种简单有效的提升企业安全意识的工具


课程大纲

**讲:安全分享


一、安全分享(视频导入并解读)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溯源

1、墨西哥城火灾爆炸事故(图文)

2、山东滨源化工爆炸事故(图文)

3、赛维索指令

4、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ILO第174号公约)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制定背景

第二讲:安监总局40号令及相关规范

一、总局40号令的法律依据

1、适用范围

2、辨识与评估

3、重大危险源分级

4、定量风险评价(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的区别)

5、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及要求

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

7、《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条文概述)

第三讲: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

1、引用山东东营滨源公司“2015·8·31”  重大爆炸事故,阐述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第四讲:安全领导力和安全文化

一、事故致因理论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载体

1、一岗双责

2、责任履职考核

3、有感领导

4、传统安全管理与现代HSE管理体系不同点与相同点对比

第五讲: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检查重点解读

一、案例导入

1、以博帕尔事故、腾龙芳烃“4·6”事故、重庆天原化工厂事故、2005年吉化事故阐述归纳当前储存环节面临的安全风险

2、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生产有关文件

二、案例解读(引用行业案例总结企业工艺安全及检查要点)

1、河北盛华11·28事故

2、内蒙古东兴4·24事故

3、英国邦斯菲尔德油库爆炸火灾

4、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液化烃储罐区着火爆炸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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