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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所得税法的运用及纳税筹划
1.纳税人范围的运用及纳税筹划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
案例(一)
(1)设立分支机构的筹划
案例(二)
2.税率的调整及纳税筹划
(2)降低税率的筹划
案例(三)
3.税前扣除规定的运用及纳税筹划
(3)销售成本的筹划
国税函〔2008〕159号文
(4)工资薪金的筹划
(5)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筹划
(6)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筹划
案例(四)、案例(五)
(7)关联方利息支出的筹划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案例(六)、案例(七)
(8)集团公司对外捐赠的筹划
案例(八)
4.应纳税所得额的运用及纳税筹划
(1)收入总额的筹划
(2)免税收入的筹划
(3)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筹划
案例(九)
5.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及纳税筹划
特点: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后突出了产业优惠,形式多样。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
(1)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
(2)投资方向的纳税筹划
(3)技术转让所得的筹划
案例(十)
(4)享受5年过渡期优惠政策的筹划
综合案例
(二)三个流转税实施条例的修订、纳税筹划及相关税务处理
1.增值税实施条例的修订及纳税筹划
2.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纳税人纳税身份的筹划—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
案例(十一)
3.增值税转型的会计处理
(1)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案例(十二)—案例(十五)
(2)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案例(十六)—案例(十七)
(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案例(十八)
4.消费税暂行条例的修订及纳税筹划
案例(十九)—案例(二十三)
5.营业税暂行条例的修订及纳税筹划
案例(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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