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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明

合同缔结法律风险防范与纠纷处理

张小明 / 法律风险与股权设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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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合同是企业经营的直接体现,企业在经营中必然会签署大量的合同,用以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彼此的利益。从**近公司的几起法律纠纷来看,无一例外都是由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不规范所造成的,可以说,目前,合同风险是是我们公司甚至中国企业**大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应对失误或被动局面,在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出多数纠纷是因为处理不当引发更大更激烈的矛盾。本课程**对大量司法案例的梳理,总结出一套纠纷处理原则和应对技巧,并设定必要的法律底线。

为了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相关合同管控制度,提升合同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履行监管人员相关实操技能,研发本课程。本课程中重点涉及合同法基本知识和合同签订过程的常见风险及其防控,纠纷处理与应对的风控要点。


课程收益:

● 让学员了解企业签订合同的相关的法律法规

● 让学员认识到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 **案例教学,让学员掌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技巧,以实际运用于企业合同的处理

● 使企业的合同审查与制定更为规范和完善,减少争议的发生


课程时间:1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企业主

课程方式:讲解 问答 案例


课程大纲

导引:根据案例引出合同风险

案例:某电信公司因有效期问题单方面停止了消费者服务,被判败诉并对消费者赔偿

问答及讨论:请学员思考和分析败诉的原因及该企业在合同制定时存在的问题;

案例分析:分析案情,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引入正题:企业在合同制定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阐述什么是合同风险。在合同法上,广义的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它既包括可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又包括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狭义的风险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合同是契约关系的体现,是企业建立一个规范的管理制度及避免合同纠纷的重要体现。

下面从合同签订几个方面分别阐述应注意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 合同签订前法律风险与防范

2. 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3. 合同履行中法律风险与防范


**讲:合同签订前的风险与防控

一、签约主体资格审查

1. 合作方有无签约主体资格

2.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调查

3. 签约主体信用调查

4. 是否为代理,是何种代理

二、如何对主体资格审查?

1. 举例说明一些特殊主体的资格,例如:广告商、房地产商等特定行业资格审查

2. 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重要合同应**专业人员专项调查(制作报告、分析数据等)

3. 授权代理几种表现形式(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1. 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 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 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 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 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 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 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 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关于代理、授权的风险与防控

1. 基于职务所形成的代理

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是我们防范合同风险的重中之重,在实务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予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

2. 如何防范控制此类风险?

规范授权代理的做法是:不要预先发出盖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如果必须这样,企业必须严格控制,应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销售代表可以签订合同的具体项目、金额上限,以及该销售代表有权独立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在他们的职务停止或者调整岗位后,一定要确保将原先预先给他的空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空白的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时清理、上缴,同时以**快的速度书面通知和他有业务往来的关系客户。

案例: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案情摘要:案件所涉贷款,系崔某等人**私刻公章以深圳机场公司的名义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形式诈骗而来。

案例分析:分析案情

问答时间


第二讲:合同签订时的风险与防控

一、合同条款中应注意哪些规范?

1. 质量标准条款

1)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2)约定标准

3)样品标准

2. 交付方式条款

1)不动产交付

2)动产交付

3)运输中货物交付

4)第三方交付

5)占有改定

3. 付款条款

1)付款条件约定

2)付款节点设置

3)付款流程

4)付款抗辩

4. 定金条款

法律小常识:订金与定金的区分

5. 风险转移条款

1)风险转移重要性

2)风险转移分界点

3)不同情形下的风险转移

4)所有权保留与风险转移

6. 验收条款

1)外观验收

2)开箱验收

3)出厂检验

4)安装验收

5)单机调试验收

6)联动验收

7)**终验收

7. 违约责任条款

1)一般违约与重大违约的区分

2)根本违约界定

3)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

4)违约金的设定与减少抗辩

8. 争议管辖条款

1)约定管辖与专属管辖

2)诉讼与仲裁

3)管辖的冲突

二、签订时的几个小细节:(根据现场气氛,问答后总结亦可)

1. 合作方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合作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2. 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3. 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4. 取得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讲:合同履行中的风险与防控

一、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约定的期限

1. 列举几个合同法相关法条及做相应解读(例如合同法54条、158条等)

2. 例如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在54条中还规定:具有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

3. 例如合同法第158条关于对产品数量和质量检验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的时效约定,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以上几个方面的撤销权期限,其实都是国家从法律上对受损方的一种法定的救济权的规定。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行使撤销权。

二、合同变更、转让管理

提问:

1. 货款支付条件

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强调 “契约精神”

2. 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变更需要注意何种问题?

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或条款方可有效。

3. 如果对方提出变更收款单位应如何处理?

1)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条款作为原合同附件

2)双方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必须杜绝仅凭单方变更通知即改变付款对象的情况。

三、证据保存制度

1. 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以及双方履行中往来的全部书面记录

1)合同的原件保管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企业日后索赔的**直接**有力的原始证据。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则会使企业索赔面临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会导致无法进行索赔。

2)实务中,有些合同中会涉及到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对这些合同的保管,格外显得重要,建议可由签订了保密协议的人员负责保管,尤其是那些重要的设备、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这些合同的保管期限至少应等于或大于合同内容指向的物体本身的使用年限。

2. 涉及合同签订或履行的重要电子邮件证据的收集

尽量长时间的保存在邮箱服务器中,取证时可由公证机关下载保存并打印,制作成公证书。

3. 涉及往来传真件必须及时复印加以保存


第四讲:合同争议应对与处理

一、合同争议的整体认知

1. 合同争议的分类

1)因条款歧义或矛盾引发的争议

案例:某幕墙工程因招标文件的矛盾导致合同解除

2)因上下游违约引发的争议

案例:第三方违约导致交付不能

3)因信用风险引发的争议

案例:现金流断裂导致支付不能

4)因履约瑕疵引发的争议

案例: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无法验收

5)因一方决策变化引发的争议

案例:项目方“一把手”调整引发合同停滞

6)因互信丧失引发的争议

案例:项目合作各方积怨过多**终演变为“有他无我”的矛盾

2. 防范不同争议的措施

二、流程管理在合同签约履约中的作用

1. 流程管理的认知

2. 流程管理的作用

3. 变通与特殊处理

三、优劣、势地位的相互转化

1. 签约优势地位的把握

2. 签约劣势地位时的应对

3. **案例得到启示

案例:看一起承包单位如何在投标、中标、签约、履约、结算过程中的应对

四、发生争议后的处理

1. 处理原则

1)证据优先原则

2)**高利益优先原则

3)“莫生气“原则

2. 应对技巧与法律底线

1)往来函件的重要性

2)阶梯让步与一次性解决

3)代表授权制尤为重要

4)诚意靠实际行动表示

3. 司法准备

1)专业人士介入

2)证据收集与梳理

3)司法成本分析与列支

4)关联业务的风险暂避

4. 司法应对

1)内部法务处理

2)外部律师处理


结语:法律风险和防控体系建设,任重而道远

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掌握了其中的基本规则,就能预防、控制风险产生的损失,使法律风险可以被评估、被预防、被控制。

**后我想说的是,对认识、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提倡,也并不是要束缚员工、企业的手脚,而是促进员工、企业在可控制的风险范围内运作,增强企业的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完善也必须制度化,并实行目标管理,唯有如此,我们企业才能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发展,才能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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